遠洋集團公布境內債務重組方案:本金總額180.5億元,現金購回上限8億元
澎湃新聞獲取的文件顯示,8月18日,遠洋集團(03377.HK)旗下北京遠洋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發布境內債務重組方案,并將于9月9日至9月12日召開債權人會議,重組包括7筆公司債和3筆PPN,本金額合計180.5億元。
遠洋控股稱,經遠洋集團協調,對標的債券本金和利息償付安排作出調整,并提供現金購回、股票經濟收益權、資產抵債等多種清償選項。
持有人可以選擇本息兌付安排調整。本金兌付時間延期至2035年9月30日,分10期每半年兌付一次,兌付比例從1%遞增至20%。基準日前未付利息資本化,按1%單利計息;基準日后新增利息隨本金兌付,利隨本清。
增信保障措施調整。解除原18項增信資產(含商業、住宅項目收益權等)的擔保措施全部解除。新擔保機制:剩余未用于重組選項的資產將按比例重新分配,為長期留債提供擔保(需重新辦理手續)。
發行人還給出了其他重組方案選項。一,現金購回方案,按債券面值的20%折價購回(即每張面值100元的債券,購回價為20元);總額上限8億元,若申報金額超額,按比例分配。資金來源于出售部分原始增信資產(如北京王府井H2、中山遠洋繁花里等項目的收益權)。
股票經濟收益權選項。遠洋集團擬在中國香港向特殊目的主體增發不超過28億股,標的債券持有人登記選擇股票經濟收益權選項后,擬采用設立境內信托等合法有效形式,使得獲配股票經濟收益權選項的標的債券持有人間接持有定增股票的經濟收益權。定價方面,每100元面值債券=【遠洋股票交易均價×匯率×5倍】對應股數;申報總金額需≥5億元,不足可能取消;超額申報按比例分配,上限28億股。方案顯示,股票須在42個月內賣出,否則強制拋售。
方案還包括住宅項目收益抵債選項。相關方擬采用設立境內信托等合法有效形式,使得持有人按每100元剩余面值的標的債券最終受償現金30元。償付資產為京津冀、大灣區住宅項目收益權。總額不低于10億元,上限30億元,發行人承諾信托到期未達30元,發行人補足差額。信托存續至2030年,每半年分配收益。
商業項目收益抵債選項。相關方擬采用設立境內信托等合法有效形式,使得持有人每張標的債券剩余面值兌換等金額的信托份額,如100元面值=100份信托。信托到期未覆蓋本金可拍賣資產清償;申報總額上限為40億元,申報金額需不低于20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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