罕見!單位行賄罪,一A股控股股東被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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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中國基金報
中國基金報記者?憶山
6月12日晚間,宏達新材(維權)披露了公司控股股東被立案調查的最新進展情況,經法院審結,控股股東因犯虛開發票罪、單位行賄罪,合計被執行罰金180萬元。
控股股東因虛開發票罪、單位行賄罪被罰
據了解,2021年11月25日,宏達新材接到控股股東江蘇偉倫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江蘇偉倫”)的通知,其收到鎮江市丹徒區監察委員會《立案通知書》,江蘇偉倫因涉嫌單位行賄罪問題被立案調查。
公司近日收到江蘇偉倫通知,經江蘇省鎮江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結,江蘇偉倫因犯虛開發票罪,被判處罰金三十萬元,犯單位行賄罪,被判處罰金一百五十萬元,數罪并罰共被執行罰金一百八十萬元。
天眼查顯示,江蘇偉倫成立于2007年,注冊資本8696萬元,實繳比例100%;主營投資管理,高分子材料和機械設備貿易。公司實際控制人為朱恩偉,法定代表人為吳寶歧。
據了解,2019年1月,上海鴻孜曾受讓江蘇偉倫持有的宏達新材股票成為公司控股股東;到了2021 年 10 月,根據法院判決,上海鴻孜又將持有的公司股票用于抵償其所欠江蘇偉倫債務,此次變動后,江蘇偉倫成為宏達新材的控股股東,公司的實際控制人也變更為朱恩偉。
截至今年一季度末,江蘇偉倫持股1.26億股,持股比例為29.07%,其中2832.51萬股處于被凍結狀態。
公司生產經營等不受影響?? ?
宏達新材表示,前述事項系針對公司控股股東江蘇偉倫,公司生產經營活動及規范運作方面不受相關影響。目前公司管理團隊和人員結構穩定,各項經營工作正常有序開展。
據了解,去年4月,宏達新材曾因未按照規定披露實際控制人,2019年至2020年年度報告虛增收入、利潤,2020年年度報告未計提商譽減值,虛增利潤等違法事實,被證監會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300萬元罰款。時任董事長、財務總監等相關責任人均被給予警告,合計處以1250萬元罰款。
資料顯示,宏達新材主要從事高溫硅橡膠系列產品的研究、生產和銷售,是國內首家硅橡膠行業的上市公司。
從財報數據來看,近年來公司業績表現欠佳。2019年至2023年營收持續下滑,歸母凈利潤除了2022年為正外,其余四年悉數為負,合計凈虧損額超7.7億元。今年一季度,公司實現營收4616.57萬元,同比下降16%;歸母凈虧損170.65萬元,同比增長51%。
Wind數據顯示,截至今年5月10日,公司股東總戶數為4.48萬戶。
截至6月12日收盤,宏達新材每股報2.68元,年內下跌33%,公司最新市值12億元。
標簽: 行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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